平湖开电瓶车的留意!你家的“白牌”电瓶车有报答的收回啦!收回点在这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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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湖开电瓶车的留意!你家的“白牌”电瓶车有报答的收回啦!收回点在这儿

2024-03-06 08:58:16
作者: 案例展示

  依据《浙江省电瓶车管理条例》规则,存案非标电瓶车自存案之日起满七年的,不得上路途行进。运用期未满七年的存案非标电瓶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路途行进。驾驭存案满七年非标电瓶车上路途行进的,将面对罚款、没收车辆等处分。

  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,自收回作业展开以来,我市已收回了500多辆存案且运用满7年的非标电瓶车。

  车主供给自己身份证明、电动二轮车辆→收回点人员进行审阅→车主填写《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》→收回号牌→现场发放收回补助→处理车辆刊出手续。

  车主主动到交警部门收回点处理:车主带着自己身份证明、电动二轮车辆到交警部门收回点处理作废手续;

  车主要求上门处理:车主拨打嘉兴市物资再生运用有限公司电动车收回专线电话(、)上门处理,由收回企业人员对车辆进行审阅,车主填写《电瓶车来历承诺书》,现场发放收回补助,交警部门收回号牌,处理车辆刊出手续。

  现在,我市加大对存案、运用满7年的非标电瓶车的查办力度,并进村社区进行入户宣扬。如您家中也恰巧有“白牌”电动车,赶忙处理车辆刊出手续,收取收回补助。